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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于晓雪
2023年6月20日,潍坊市水文中心与潍坊市水利局联合发布《潍坊市水情预警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共十条,明确水情预警依据洪水量级由低至高分为四个等级,依次用蓝色、黄色、橙色、红色表示,即洪水蓝色预警、洪水黄色预警、洪水橙色预警、洪水红色预警。
《办法》规定,水情预警由市水文机构根据发布权限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水利、水文门户网站,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。各媒体应当按照潍坊市水旱灾害防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地播发、刊登水情预警信息,并标明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,不得更改和删减水情预警信息。有关地区和部门应依据水文机构发布的水情预警信息,按照水旱灾害防御相关预案及规程,及时启动相应响应。社会公众应及时做好避险防御工作,减轻灾害损失。
《办法》的实施,为规范水情预警发布,提升水情预报、预警、预演、预案“四预”能力建设,充分发挥水文在防汛减灾中的作用,更好地服务潍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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